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
文号:公告〔2026〕6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Source: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shed:2026-05-12
效力:[有效]
Original Link:View Original
Notice Content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1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pdf
新建0
None
Edit0
None
Delete0
None
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Original Link: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2026-05/13/article_2026051309014233738.html
如内容与海关总署官网不一致,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