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

文号:公告〔2026〕6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ソース: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26-05-12
效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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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文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1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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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リンク: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2026-05/13/article_2026051309014233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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