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7号(关于天然砂出口有关问题)

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7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375/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发布时间:2006-12-14
生效时间:2007-03-01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告2006年  第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就天然砂出口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日起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管理措施(HS编码:2505100000、2505900000)。  二、对台港澳地区出口将另行规定,规定出台前按照本公告第一条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O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序 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备  注


1
2505100000
硅砂及石英砂
2505编码项下商品统称各种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但含金属砂除外


2
2505900000
其他天然砂
新建0
无
修改0
无
删除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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