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8〕1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Sourc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455922/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shed:2018-01-31
生效时间:2018-02-01
效力:有效
Notice Content
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关税款缴款书.tif
      2.退税申请书(格式一).tif
      3.退税申请书(格式二).tif
     4.收入退还书.tif
      5.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tif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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