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文号:公告〔2018〕33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Sourc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830122/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shed:2018-04-28
生效时间:2018-05-01
效力:有效
Notice Content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doc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doc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doc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doc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doc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doc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doc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doc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doc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doc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doc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doc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doc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doc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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