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关于修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附件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8〕43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Sourc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850469/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shed:2018-05-16
生效时间:2018-05-16
效力:有效
Notice Content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4月3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已经《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署令第238号)修改并公布,现对该办法所规定的文书进行发布,文书样式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启封通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6日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启封通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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