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1号(关于延期执行2018年第127号、第135号公告)
文号:公告〔2018〕171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Sourc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103309/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shed:2018-11-16
生效时间:2018-11-16
效力:有效
Notice Content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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