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9号公告(关于对铁矿砂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9号公告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
Sourc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723/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Published:2005-02-21
生效时间:2005-03-01
效力:有效
Notice Cont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对铁矿砂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三,见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附件一)。铁矿砂商品编号包括:2601110000、2601120000、2601200000。凡铁矿砂进口企业,须按《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自动进口许可手续。海关凭商务部门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铁矿砂的报关验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对铁矿砂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三,见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附件一)。铁矿砂商品编号包括:2601110000、2601120000、2601200000。凡铁矿砂进口企业,须按《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自动进口许可手续。海关凭商务部门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铁矿砂的报关验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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