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16号公告(关于发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16号公告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
Sourc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408/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Published:2006-03-13
生效时间:2006-05-01
效力:有效
Notice Cont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6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本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备 注


1
250510000
硅砂及石英砂
2505编码项下商品统称各种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但含金属砂除外


2
250590000
其他
新建0
None
Edit0
None
Delete0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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