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关于调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
Sourc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350/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Published:2007-03-10
生效时间:2007-04-01
效力:有效
Notice Cont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4号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其中塑料原料等商品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及调整后2007年新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4月1日起生效。   附件一: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附件二: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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