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告2009年第18号
文号: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告2009年第18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Sourc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848/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shed:2009-04-20
生效时间:2009-05-11
效力:有效
Notice Content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尼龙-6膨化变形长丝地毯用纱线加工贸易标准》等33项加工贸易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09年5月11日起执行,原《夹层玻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JC002-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 3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doc 2. 3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特此公告。
附件:1. 3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doc 2. 3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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