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4号(关于扩大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4〕8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Sourc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159/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shed:2014-11-28
生效时间:2014-12-01
效力:失效
Notice Content
为贯彻落实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的重大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为进出口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有力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拓展到长江经济带所有海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4年12月1日起,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正式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海关总署2014年第65号公告正式适用于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11月28日
新建0
None
Edit0
None
Delete0
None
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如内容与海关总署官网不一致,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