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5年第75号(关于公布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文号:商务部公告〔2015〕75 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Sourc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285/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Published:2015-12-30
生效时间:2016-01-01
效力:有效
Notice Conten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docx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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