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7年第89号(关于公布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文号:联合公告〔2017〕89 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444945/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发布时间:2017-12-22
生效时间:2018-01-01
效力:失效
公告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6年12月30日公布的《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pdf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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