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8年第16号(关于发布《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467322/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8-01-25
生效时间:2018-02-05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5日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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