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5号(关于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清单有关事项)
文号:公告〔2018〕8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957546/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8-07-06
生效时间:2018-07-06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海关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对己使用保税核注清单(或核增核扣表)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手续的,无需向海关提交《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6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6日
新建0
无
修改0
无
删除0
无
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如内容与海关总署官网不一致,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