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号(关于音像制品管理目录)

文号:文化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号
发文机关:文化部、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373/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发布时间:2006-12-30
生效时间:2006-12-30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 第1号
文化部、海关总署关于音像制品管理目录的公告
根据《海关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2007年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8523292800
重放声音或图像信息的磁带
 


8523292900
已录制的其他磁带
 


8523299000
其他磁性媒体
 


8523401000
仅用于重放声音信息的已录制光盘
 


8523409000
其他光学媒体
 


8523801100
已录制唱片
 


8523809000
其他媒体
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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