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70号公告(关于对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

文号: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70号公告
发文机关: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344/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发布时间:2007-04-30
生效时间:2007-05-15
效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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