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1号(关于公布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5975/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07-06-28
生效时间:2007-07-01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1-43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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