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6号(关于延长黄大豆进口暂定关税实施时间)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6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468/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08-03-12
生效时间:2008-03-12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1%进口暂定关税的实施终止期从
2008
年
3
月
31
日
延长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2008
年
3
月
31
日
延长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新建0
无
修改0
无
删除0
无
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如内容与海关总署官网不一致,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