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品种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文号:国食药监安〔2008〕780号
发文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009/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发布时间:2008-12-31
生效时间:2009-01-01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食药监安〔2008〕780号

关于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品种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根据《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现公布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品种的海关商品编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列入麻醉药品管理品种的海关商品编号.doc
    附件2.列入精神药品管理品种的海关商品编号.do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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