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0年第50号(关于发布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文号:联合公告〔2010〕50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043/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发布时间:2010-07-30
生效时间:2010-07-30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显示管用平板荫罩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9月20日起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JC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特此公告。
附件:1.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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