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文号:总署公告〔2010〕76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081/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0-12-06
生效时间:2010-12-06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为保障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推进海关依法行政,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目录中列明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关总署决定废止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海关总署决定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关总署决定废止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海关总署决定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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