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164号(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的公告)
文号:联合公告〔2014〕164号
发文机关: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096/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发布时间:2013-12-02
生效时间:2014-03-01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经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与美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磋商达成一致,自2014年3月1日起,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葡萄酒出口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卫生证书、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1、《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rar 2、《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rar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2日
附件:1、《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rar 2、《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rar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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