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026/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4-01-02
生效时间:2014-01-15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详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2)。 上述决定自2014年1月15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公布商品归类决定(Ⅰ) 2.2014年废止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 2014年1月2日
附件:1.2014年公布商品归类决定(Ⅰ) 2.2014年废止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 2014年1月2日
新建0
无
修改0
无
删除0
无
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如内容与海关总署官网不一致,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