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8号(关于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版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6〕48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30717/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6-09-01
生效时间:2017-01-01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我国制订及实施进出口税则、贸易管制、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保证新版《协调制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现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详见附件),供有关部门及单位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6年9月1日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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