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2号(关于进口乌拉圭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9〕32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336298/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9-02-18
生效时间:2019-02-18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牧农渔业部关于乌拉圭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现将《进口乌拉圭玉米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乌拉圭玉米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乌拉圭玉米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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