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2号(关于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9〕52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357836/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9-03-25
生效时间:2019-03-25
效力:有效
公告正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食品兽医局关于立陶宛青贮饲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立陶宛青贮饲草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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