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

文号:公告〔2026〕13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ソース: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26-09-01
生效时间:2026-09-01
效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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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文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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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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