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
文号:公告〔2026〕132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Fonte: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cado em:2026-09-01
生效时间:2026-09-01
效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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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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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Link Original:http://sjs.customs.gov.cn/customs/2026-09/07/article_2026090709473772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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