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20号(关于公布《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20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Font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529/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cado em:2001-12-29
生效时间:2001-12-29
效力:失效
Conteúdo do Aviso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20号


《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已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对

2002
年
1
月
1
日前
已携运或邮递进境、1月1日后办理海关征税手续的物品,按2002年税率执行。
 
附件: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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