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7号(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文号:公告〔2026〕9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ソース: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26-07-09
效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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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出口硫酸铵的2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调整后的监管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6年7月16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xlsx 海关总署 2026年7月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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