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6年第119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79号的公告)
公告本文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决定废止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79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 2026年8月1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79号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79号的公告.pdf
新建0
なし
編集0
なし
削除0
なし
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原文リンク: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2026-08/17/article_2026081709230066008.html
如内容与海关总署官网不一致,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