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4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7〕54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740997/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17-11-08
生效时间:2017-12-01
效力:有效
公告本文
为规范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样品取样操作,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我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修订稿).doc
  海关总署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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