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号(关于2017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8〕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417003/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18-01-10
生效时间:2018-01-10
效力:有效
公告本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7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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