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8〕26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662286/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18-04-09
生效时间:2018-04-09
效力:有效
公告本文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9日
新建0
なし
編集0
なし
削除0
なし

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如内容与海关总署官网不一致,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