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4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8〕114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032679/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18-08-31
生效时间:2018-08-31
效力:有效
公告本文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对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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