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64号(关于变更蚕丝类商品管理)

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2004年第64号公告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706/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発表日:2004-11-01
生效时间:2005-01-01
效力:有效
公告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4年 第64号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纺织品与服装协定》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蚕丝类商品出口核定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取消坯绸和部分蚕丝类商品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05年1月1日起,蚕丝类商品出口不再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管理。
二、自2005年1月1日起,对本公告附件1所列坯绸和蚕丝类商品不再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出口企业向海关申报出口时无需出具出口配额许可证。
三、对本公告附件2所列蚕丝类商品,2005年1月1日后继续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附件:1、2005年1月1日起取消出口配领许可证管理坯绸和蚕丝类商品目录
     2、2005年1月1日后继续实行出口配领许可证管理蚕丝类商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2005年1月1日起取消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坯绸和蚕丝类商品目录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50040000
非供零售用丝纱线(绢纺纱线除外)


5005001010
非供零售用紬丝纱线(紬丝为主,含丝及绢丝85%及以上纱线)


5005001090
非供零售用紬丝纱线(紬丝为主,含丝及绢丝85%以下纱线)


5005009010
非供零售用其他绢纺纱线(含丝及绢丝85%及以上纱线)


5005009020
非供零售用其他绢纺纱线(含丝及绢丝85%以下纱线)


5007101010
未漂白或漂白的紬丝机织物(包括未练白或练白的,含紬丝85及以上)


5007101020
未漂白或漂白的紬丝机织物(包括未练白或练白的,含紬丝85%以下,棉或化纤限内)


5007101031
未漂白或漂白的紬丝机织物(含未练或练白,紬丝<85%与精梳羊动物细毛棍,羊毛限内)


5007101039
未漂白或漂白的紬丝机织物(未练白或练白的,含紬丝85%以下,与他混纺,羊毛限内)


5007101091
未漂白或漂白的紬丝机织物(未练白或练白的,含紬丝<85%与精梳羊毛或动物细毛混纺)


5007101099
未漂白或漂白的紬丝机织物(包括未练白或练白的,含紬丝85%以下,与其他馄纺)


50072011
未漂白或漂白的桑蚕丝机织物(包括未练白或练白,按重量计丝或绢丝含量85%及以上)


50072021
未漂白或漂白的柞蚕丝机织物(包括未练白或练白,按重量计丝或绢丝含量85 %及以上)


50072031
未漂白或漂白的绢丝机织物(包括未练白或练白,按重量计丝或绢丝含量85%及以上)





附件2
2005年1月1日后继续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蚕丝类商品目录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50010010
适用于级丝的桑蚕盆


50010090
适用于级丝的其他蚕茧


50020011
未加捻的桑蚕厂丝


50020012
未加捻的桑蚕土丝


50020013
未加捻的桑蚕双宫丝


50020019
其他未加捻的桑蚕丝


50020020
未加捻柞蚕丝


50020090
未加捻其他生丝


50031000
未梳废丝(包括不适于级丝的蚕茧、废纱及回收纤维)


50039000
其他废丝(包括不适于级丝的蚕萤、废纱及回收纤维)
新建0
なし
編集0
なし
削除0
な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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