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年第59号(关于下发《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文号: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年第59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480/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07-10-31
生效时间:2007-12-15
效力:部分修改
公告本文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07年12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特此公告。
附件:1.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新建0
なし
編集0
なし
削除0
なし
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如内容与海关总署官网不一致,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