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9年第27号公告(关于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文号:海关总署2009年第27号公告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852/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09-05-31
生效时间:2009-06-01
效力:有效
公告本文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6月1日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烟制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新建0
なし
編集0
なし
削除0
なし

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如内容与海关总署官网不一致,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