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8号(关于增设中蒙边境统一载货清单试点口岸)
文号:总署公告〔2011〕68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7178/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11-11-16
生效时间:2011-11-16
效力:有效
公告本文
为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国的经贸发展,经两国海关协商,决定于2011年11月15日起,在中国甘其毛都口岸和蒙古国嘎顺苏海图口岸试行统一的《载货清单》。
《载货清单》的格式、使用方式和填制规范与《海关总署关于在中蒙边境口岸试行统一的载货清单的公告》(2009年第81号公告)的规定要求一致。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载货清单》的格式、使用方式和填制规范与《海关总署关于在中蒙边境口岸试行统一的载货清单的公告》(2009年第81号公告)的规定要求一致。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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