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164号(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
文号:联合公告〔2013〕164号
发文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023/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13-12-02
生效时间:2014-03-01
效力:有效
公告本文
经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与美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磋商达成一致,自2014年3月1日起,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葡萄酒出口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卫生证书、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1.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0).rar
2.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rar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2日
特此公告。
附件:1.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0).rar
2.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rar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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