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4年第95号(关于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文号:联合公告〔2014〕95 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186/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発表日:2014-12-31
生效时间:2015-01-01
效力:失效
公告本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xls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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