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号(关于2016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7〕3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30763/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17-01-06
生效时间:2017-01-06
效力:有效
公告本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6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7年1月6日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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