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5号(关于进口玻利维亚大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9〕3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ソース: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320045/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発表日:2019-02-22
生效时间:2019-02-22
效力:有效
公告本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农村发展和土地部关于玻利维亚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现将《进口玻利维亚大豆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玻利维亚大豆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玻利维亚大豆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2月22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玻利维亚大豆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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