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濒管办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7年第6号(关于公布《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联合公告)

文号:联合公告〔2017〕6 号
发文机关:国家濒管办 海关总署
Font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738964/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cado em:2017-07-13
生效时间:2017-08-01
效力:失效
Conteúdo do Aviso
为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海关总署2015年第3号公告发布的《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tif
  国家濒管办      海关总署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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