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4号(关于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文号:公告〔2018〕174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Font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127081/index.html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Publicado em:2018-11-22
生效时间:2018-11-22
效力:有效
Conteúdo do Aviso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枣输往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将《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鲜枣允许出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2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2日
新建0
Nenhum
Editar0
Nenhum
Excluir0
Nenhum
本公告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仅供参考。
如内容与海关总署官网不一致,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