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商务部2008年第96号联合公告

文号:海关总署、商务部2008年第96号联合公告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商务部
Font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806/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参考资料
Publicado em:2008-12-11
生效时间:2009-01-01
效力:有效
Conteúdo do Avis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本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序 号
海关商品编码
名 称
备 注


1
3101001910
未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
包括腐叶、腐根、树皮、树叶、树根等森林腐殖质。


2
3101009020
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


3
2703000010
泥炭(草炭)
沼泽(湿地)中,地上植物枯死、腐烂堆积而成的有机矿体(不论干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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