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85号(公布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文号:联合公告〔2016〕85 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Fonte: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30777/index.html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Publicado em:2016-12-30
生效时间:2017-01-01
效力:失效
Conteúdo do Aviso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5年12月30日公布的《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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